教學目標

數學是除了語言與音樂之外,人類心靈自由創造力的主要表達方式之一,
而且數學是經由理論的建構成為瞭解宇宙萬物的媒介。因此,數學必需
保持為知識,技能與文化的主要構成要素,而知識與技能是得傳授給下
一代,文化則得傳承給下一代的。


核心能力



演算能力:能熟練多項式、分式、根式、指對數、三角的運
算及估算。
 抽象化能力:能將具體世界中的概念以數學形式表徵。
 推理能力:能認識證明,並進行推論。
 連結能力:能整合數學內部知識並與具體世界連結。 
 解題能力:能解決數學形式與生活情境中的數學問題。 
 溝通能力:能正確、流暢地利用口語或文字表達解題想法。
 使用計算工具的能力:能使用計算器來處理繁瑣的計算與解 
決較複雜的問題。